【党纪学习教育】结业!以检察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
时间:2024-04-22  来源:黑龙江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  作者:刘瑛汐     编辑:何其伟     审核:赵亮     录入:薛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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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省管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结业 强调

以检察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

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

 

  4月20日,为期三天的黑龙江省检察院省管领导干部党纪教育专题读书班结业,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永志委托,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主持结业式并讲话。

  本次读书班通过专题领学、集中自学、辅导解读、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在深学细悟中筑牢了政治忠诚、坚定了理想信念、强化了纪律意识、压实了领导责任,达到了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明晰思路、提振信心的预期效果。

  会议强调,要持续下大力气、久久为功。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,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努力实现学习范围、学习效果的全员覆盖,把学习成果转换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。要力戒形式主义、注重实效。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要紧扣一个“实”字,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,同推进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落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,有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  会议要求,要聚焦反腐大局,形成合力。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,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积极协同纪检监察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,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。依法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,充分运用法治力量、履行检察职能,推进反腐败工作。要勇于刀刃向内、正风肃纪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引导检察干警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。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,自觉接受监督。强化警示教育作用,深挖警示教育资源,引导检察干警常敲思想警钟、常紧纪律之弦、常存敬畏之心。以“永远在路上”的清醒和坚定,从严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,为奋力开创龙江高质量发展、可持续振兴新局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